第4章 冬与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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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风中相见,凛冬将至。
记忆是时间银行的存根,抽取时,便化作铺满大地的白雪。
从这里到那里。
然后消散在太阳之下,褪色如泡影随行。
遥远的雪原之地,一场暴风毫无预兆的开始席卷大地。
闪电开始嘶鸣,空间开始破碎。
一道身影出现,犹如一发炮弹,轰的一声飞向远方。
砸出一个大坑,就像马其克顿的天坑一般。
镜面一号,哦不,应该叫做“偷渡客”徐半夏正式登陆。
当克苏恩的睁开眼时,徐半夏整个灵魂就陷入了混乱状态。
实验室几乎瞬间陷入了寂静,一个光团从仪器的平台上浮现。
而被换了身体的徐半夏,漂浮至半空。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
有人看见了天国的圣光。
有人听到了激昂的圣歌。
有人闻到了诱人的圣食。
有人摸到了妖娆的圣体。
吾视即吾见。
当有人注视克苏恩时,
袛便存在。
当有人不注视克苏恩时,
袛便不存在。
躺在混沌中的克苏恩,就是一具陨落的神骸。
而当徐半夏的灵魂站在亚灵空间,“看向”克苏恩时,克苏恩便注视到了他。
所以安德才会不断说到见证,徐半夏的灵魂塞满了半个世界的文明,诱人的像是一个香甜的苹果。
但当克苏恩睁开眼睛后,徐半夏便成为了一个见证者的祭品。
用朗基努斯为承载器,在混沌彻底磨灭徐半夏的灵魂时,意外发生了,空间崩碎。
整个实验室瞬间被夷为平地。
徐半夏成为了一个流浪者,被放逐在时间的过去,现在,未来。
这是克苏恩的能力,也是袛的权柄,空间与时间王座。
不久就陷入寂静的雪原,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黄昏降落,似金箔覆盖大地。
一队雪橇犬欢快地奔跑在雪地上,它们像是群追风的勇士,奋力前行。
雪橇犬们后面的牵引绳拉着雪橇车,车上坐着一个老人。
当一个大坑出现在前面时,老人拉动牵引绳,渐渐的雪橇犬停了下来。
老人疑惑地看向大坑,他抖了抖溅落在身子上的雪。
老人李克从雪橇架上取出来一个工具,像是一把斧头,模样却又偏细。
“这里怎么会有一个坑。”
李克嘀咕道。
他踢了踢雪橇架的后面,踩着雪,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到坑洞的附近。
停下来的雪橇犬,不安的乱动着,似乎感受到了什么不一样的气息。
只是被绳索牢牢固定着,在原地焦急的试图打着圈。
李克听到了动静,只是回头看看了,并没有多说什么。
雪橇犬的耐力远比其他狗类要好的多,丝毫不用担心雪地对它们的影响。
坑洞的范围很大,四周散着蒸腾的热气。
李克眼神很好,只是略微站在坑边就看见热气里面有着什么东西。
似乎是一只小手,在挥动着,李克被吓了一跳。
他迟疑一会儿,就借助工具,反身慢慢向坑洞下爬去。
随着李克越靠近坑底,热气的温度就越高,就连穿着御寒服的他,都不由的感受到一阵闷热。
这很不正常,他又向后看了看,底下有个不大不小的水坑。
他向四周挖了些雪,堆积在水坑里,那里的水显然是热的。
干了一会了,幸好水坑不大,不一会儿就能将一边的坑道铺好。
李克试了试,走了两步,就能看到水坑的中央有一块石台般的铁皮。
挥散依然蒸腾的雾气,李可惊讶的发现上面居然有一个婴儿。
他正看着李可,口里咿咿呀呀着。
两双眼睛仿若星辰,头发纯白。
李可意识到这个婴儿来历不凡,看着稚嫩的小手。
李可心软了,他轻轻的抱起婴儿,婴儿浑身依然是充满着热量。
他将婴儿包裹在兽皮大衣里,然后再放在怀中。
又原路爬了上去,怀里的徐半夏,心里不由的松了口气。
他在朗基努斯枪爆发时就已经清醒过来,只是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像是被牢牢禁锢在一个牢笼里。
等他醒来时,只看到蒸腾的雾气,以及一双小手。
心不由的一下子就慌了,真要是变成婴儿也就算了,可是这一下就给他干哪儿来了都不知道。
这踏马才叫吐血,开局嘣一脸屎。
二仙桥好歹也有一座桥,这连路都没有,忙乎半天,好悬等来一个人。
李可脸凑过来时,满脸的白霜挂在眉角,差点没把徐半夏给吓一跳。
以为是雪妖准备吃煲仔饭了,还是趁热的,星际外卖啊。
估摸着这是向上爬,准没错,给他干坑里去了,这要没人来,估计得冻成冰棍,煲仔牌雪糕。
没过多久,徐半夏就感受到一阵寒冷。
李可也爬了上来,迎着寒风,日落晚霞。
得快点走了,不然晚上看不清路了,万一前面又有坑,又得绕半天。
李可坐回雪橇架,随着雪橇犬的动作,李可吹响了哨子。
渐渐的雪橇犬们绕了一个大圈,原本的路线偏移了不少。
等到天彻底的黑了,雪橇犬也刚刚好到达一个房子前。
房子里面的灯还亮着,里面的人听到外面的狗叫和哨声,不一会儿,跑了出来。
屋里橘黄的灯透过松木制的大门,轻洒在黑夜的雪地里,也带来了几分温暖。
跑出来的是一个孩子,一头的金发,模样俊朗。
“爷爷,你怎么回来的这么晚?”
男孩李温庭说道。
李可看着跑来的孙子,不由的开心起来,他摸摸李温庭的头,笑道
“先进去再说,小庭儿,别冻着了。”
李温庭接过李可手中的绳索,仰头对着李可说道。
“我来把他们放进谷仓吧,爷爷你先回去喝口热水。”
李可也没强求,将绳索递给李温庭后,
嘱咐了几句。
便进了屋子,刚好在屋外跺了跺脚。
抖干净身上的雪,关上门,脱下外面的御寒服挂在门旁的柜子内。
走到火炉旁边烤了一会儿火,这时楼上就传来动静,有人下了楼。
一个老妇人披着外套走了下过来,她满头白发,眼睛却是蓝色的。
站在一旁的温娜问道
“出了什么事?”
李可听到声音转过身,挥挥手示意温娜过来。
李可妻子温娜,有点摸不着头脑,虽然面容略显苍老,但依然可以看得出对方容貌清秀。
温娜年轻时是个美人,这是可是李可骄傲的资本。
所有的一见钟情,只不过是见色起意。
最后经岁月沉淀,让彼此的灵魂交织。
始于皮相,终于灵魂。
李可年轻时什么都愿意干,当过兵,打过猎,养过猪,做木匠,弄雕刻。
手艺学起来也比别人快的多,手艺好,在哪都能活下来。
李可不是本地人,他刚来这里也是为了他爹。
他爹的大哥当年逃难时,一家人走散了,这一散就散了将近30年。
等他都到该当家立业时,他爹接到了一封从雪境发来的信。
信是他爹的大哥寄的,但信中字是李可大伯的儿子代笔。
大伯当年逃散没多久,就碰上一队兵。
战争有时就是这么不讲道理,大伯岁数小,但个头还是够高。
队伍里的军官正指挥着士兵急行军,转头就看见鹤立鸡群的大伯。
二话不说,就指着呆愣的大伯对着经过的士兵说了几声。
“啪”的一声,两人就把大伯按那了,直接扯着大伯脖子后劲就带走了。
“不要给我哇哇叫!”
军官一个大鼻兜打在大伯李勋脸上,人一下就给砸懵了。
等到人回过神,已经端上枪,上了战壕。
恍恍惚惚转过几个战场,人生十年就这么晃了过去。
大伯也算是运气好,子弹追着屁股蛋子咬,没打中。
活下来就是老兵,老兵多活几年就看开了。
随着部队轮流驻扎在雪境,转业后就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官。
大伯和当地的女人结婚生子,有机会寻亲也没放过。
但是毕竟隔了十几年,能活着的老人,基本也死干净了,这线就这么断了。
李可他爹李均也在找大伯,但李均就是个手艺人,讨口活干,好不容易凑够老婆钱结婚生子后更没精力去找大哥。
就听着别人的办法,一直在报纸上登着寻人启事,这钱也是偷摸攒的。
不然李均的婆娘准得跟他撕起来,十来年一直登,就算费用再低,钱积累下来也够可观了。
李均觉得登报了,全国起码一半的人都能看到,要是这一半里的一半有人多传传,总会让大伯李勋听到。
哪怕人死了,有人记得也好,起码不会成为孤魂野鬼。
但可笑的是,这报纸是本地报刊发行,更可笑的是,这报刊发行量排全城最低。
别人拿它当厕纸,擦腚都惹人嫌弃。
如果不是靠半黄不黄,以及除了要命的,啥都登的圆混,早倒闭了。
李均不看报纸
一是没必要,而且不认字啊!
看个大腚,都比看报纸来的实在。
当然用来糊窗户还是有用处的。
二是就这家登报费用够便宜,有名气的报社,那就是台上的角,楼里的头牌。
那点钱别人都不乐意浪费墨水。
估摸着过了这么多年,李均觉得八成他哥是死了。
李均结婚时间晚,快近38岁才准备结婚,婆娘也是个二婚的,但没带娃,前夫嫌弃她只生女的,传不了家。
婆娘名字叫徐贞茹,结婚过了一年,生了个带把的,李均那段时间整天都乐呵呵的。
徐贞茹是个劳碌命,当年在前夫家没少干活,怀着孕,大冷天都要下水,洗衣做饭。
烧热水可不得废柴,真用热水她前夫得骂她败家,生产后也没得休息。
连着生了两个女娃,身子补不上,终归是落下病根。
夫家不乐意了,找个理由就把她打发了。
还算是有良心,起码不像别人转头就把不能生的婆娘卖到山里,或者窑子里,再干脆自个开门做户。
徐贞茹不懂那些大义,但她知道要脸,除了当晚哭了,后面心就硬了。
赔钱货也是夫家的种,夫家不放手,徐贞茹也不想带走,她连养活自己都够呛。
女人没男人撑着,那就是剥开的野果。无论谁都想花花两口,又不会缺二两肉。
自爱自强的前提是你在这个社会能活下去。
不识礼数的妇女,想要自立,别人的唾沫就能将人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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