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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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邹平章生长到现在不长但也不短的人生中,他对很多事情都游刃有余。从小就聪明,脑子灵活、四肢协调,不管是学习还是运动,他轻轻松松就能达到别人苦练的效果。就算是与人交往,他也能很快融入其中跟人家打成一片。
他感兴趣的东西很多,却没有长期让他感兴趣的东西。正因为毫不费力,所以他才漫不经心。
林清的出现其实没有引起他的注意,不过是个初三转班的新同学,看着文静内向的,很明显与他玩不到一起。
邹平章身边太多朋友,他怎么会分心思注意林清。
第一次把这个名字听进心里,是班主任把他留下谈话。彼时他们刚分了学习小组,班主任把所有小组长都叫出去开会。这种环节说的不过是一些老生常谈的话题,只是最后邹平章被留了下来。
年轻的老师第一次带班,总是怕有所疏漏。“邹平章,你们组比较特殊有两个新转来的同学,我给你讲一下他们的情况,你多照顾他们一点。”
邹平章就这样在班主任的殷殷嘱托下,初步了解了他们班的两个新同学。
这是林清不知道的,在他们正式认识之前,邹平章就已经从老师的口中知道了大部分的她。
邹平章性格虽然散漫,但他是个很负责任的人。答应了老师的嘱托,他开始关注他们组的两个新同学。只是位置有远近,他更容易看到林清。所以当他从关注林清的上课情况到开始频繁的注意这个人的时候,邹平章也只以为是自己太负责了。
但他开始知道这个女孩看着文静内向,其实心理活跃,表情丰富;也知道她细心善良,单纯好骗;更知道她敏感脆弱,多愁善感。
明明只是很平凡的个性,可她思考时微蹙的眉、好奇时睁大的眼、吃惊时微张的唇、感动时微红的眼,却不知道为什么都记在了邹平章的心里。
看着林清,他想起了他从前养过的一只白色的兔子。纯白柔软,敏感胆小,全身心的依赖他。林清也像一只小兔子。
他开始觉得有趣,有意无意的看向林清的次数越来越多。从入眼到入心,情不知所起,等他察觉到不对时这颗名为爱情的种子已经在他心里生根发芽。
也许是邹平章的人生太顺老天看不过眼,所以要安排他吃一吃爱情的苦。
他明明那么认真,那么投入,可却总是错误频频不得其法。
在邹平章与林清的关系里,他的聪明机敏游刃有余,好像都毫无作用。长到十几岁,邹平章第一次感觉到了挫败。
他不知道别人谈恋爱是不是也这样,不能远不能近,不能频繁联系,不能热情表达。在少年人感情最浓烈的时候,得到的不是你侬我侬的回应,而是闪躲拒绝的态度。
邹平章开始不明白林清到底喜不喜欢他,这段感情是不是他在自作多情。他没有信心了,所以他自觉放过了她。
这段感情短暂得像一场儿戏,谁也没想到后续会纠缠那么多年。
是在他们分手后不是情侣的那几年,邹平章才知道有一种心理叫“回避型依恋人格”。他开始大量查阅心理书籍,找人请教如何与拥有这种心理的人相处。
邹平章的努力没有白费,甚至可以说效果显著,分手两年后他成了林清最好的朋友。不是情侣后,他们的两颗心靠得更近了。
那几年里邹平章藏好自己的心思,以一个普通朋友的身份与林清交往。他守在这个女孩身边,看她欣喜,看她失落,看她恍然大悟,看她纠结迷茫。邹平章知道这张白纸渐渐有了自己的色彩。
他可以放一放手了。
在陪伴了林清从高中到大学毕业后,邹平章切断了与林清的联系。他不再做她24小时待机的专属热线,也不再陪她网络里畅游。只是林清只知道他们断了联系,却不知道邹平章一直关注着她。
小时候邹平章养了一只兔子,那是大伯家一窝灰毛兔子里唯一的一只白毛兔子。他第一次在大伯家看到这只兔子就喜欢的不得了,撒泼打滚也要父母答应他带回去养。
可小兔子还没断奶不能离开兔妈妈,邹平章就每天都去大伯家看这只兔子。他的喜爱太明显,每天来去的路上总有大人趁机逗他。“这么喜欢以后讨回家做媳妇啊。”
小小的邹平章不理解,但他觉得这些大人总是笑话他,太讨厌了。可他们又对他很好,邹平章不能对他们发脾气,于是这些人更喜欢逗他了。邹平章不明白为什么他要讨小兔子做媳妇,也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笑的。只是听得多了,这些话便在他心里留下了烙印。
后来渐渐长大,他明白了那些大人开的玩笑,也知道他们逗小孩的恶趣味。他不再在意这些,偶尔想起也只是觉得自己太傻了,好丢脸。
但随着时间过去,邹平章遇到的各种成长中的小事越来越多,这件事就不值得被特别记起了。
它与许多平凡日常一样,被封锁在童年久远的记忆深处。
直到初三时,邹平章遇到了一个像小兔子的女生。曾经留下烙印的地方,本以为痕迹已抹平,如今却突然清晰了起来。
原来小兔子可以成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