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作(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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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来只为一个读者写作,我自己。

——《追风筝的人》

我想,在某种程度上我应该算是一个喜欢用文字记录生活的人,只是由于对纸张有种特殊的情怀。我曾想过:若世间历经百态变迁,那时的我可能容颜褪去容光布满苍老,可能声音已刻上岁月的沧桑,可能曾经一直不愿遗忘的记忆早已不见了踪影,但唯独不将改变的则是那些多年前我曾用文字记下的日子,在纸张上勾画下来的心情。 同是件不经意记录下的事,以现今的心绪念起它或有愤怒或有不喜,也许随着日后所闻所想逐渐深化再重拾起这段记忆,兴许体会到的是份感慨又或是懊悔曾无知的自己。我自己常是如此,可能是念旧情怀比较重吧,偶然兴起总会想着去翻翻尘封已久的情节,再次填补脑中淡掉的记忆碎片。人,本就是会随外界因素介入而不断转变的,没有谁能够保证将来的自己还会是如今年少时的模样。但文字记录却是不同,经年之后再次翻阅着文字保存下来的回忆时,那些曾经拥有过和经历过的情感是假装不来的,因而写作也是能够很好的保存记忆。这个应该是自己一开始写作的目的,而现在也渐渐成了一种习惯。

关于“写”这件小事,我个人更倾向于自发性写作。就好比在讨论某个话题时,我觉得对此有些许感想并愿意将其表达出来,基于此目的将脑海里存在的思绪,透过笔尖以文字的形式表达在纸张上,从而抒发的情感远比那种强制性写作更赋有热情和感染力。很多时候的我喜欢写些零碎的东西,可能会是一段感想也可能仅仅是一句简短的话,由于这些都是比较自我化的,就不太过于想着取词成句要有多么文艺。相反,如果是在被硬性要求写作的情况下,我由此产生的更多是反感和抵触而不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所写出来的文字同样会是枯燥乏味毫无美感可言。很多时候,其实写作就跟画画还有音乐是一样的,既可以作为一种爱好,也可以作为一门艺术。当我去做这件事的时候,可以仅仅是因为我喜欢或是我想做,是不需要太多特定缘由的,就像王小波口中登山家的那句“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对于写作不过是因为自己喜欢它热爱它,愿意为此花一个闲暇的下午或更久的时日,仅此而已。

在这偌大的星球上,人虽然都是独立的个体,但也同样存在着共性,所以一部好的文学作品总能引起别人的共鸣,甚至唤醒别人内心深处早已淡忘的一些回忆。当然,如果能够揣摩到作者所想表达的情感,甚至能够真正读懂作者的心思,那就可以算是知己了。世间众人皆说知己难寻,可能此时我心有此感但不知所云,而你也正好同感感赋文道说,如此通过写作互诉衷肠却能帮人快速寻找,既集合各自想法又增长自我鉴赏,实属美哉!能够结交志趣相投的朋友寻觅知己,这也算是我之所以写作的原因。